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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林想起长大后自己却不讨厌这个名字,还因为这个特别的名字,走到哪儿都能收获一大堆主动上来搭讪的人,反而交到了很多朋友,于是便也就这么留用至今了。
但“琰琰”这个小名的来历,就完全是意外了。
那一年,五岁的陆琮被父母送到外公外婆的老房子来,隔壁就是林想起家。
林不忘和袁薇都是好客热情的人,当天就去打听了一下。
据说陆家小孩生下来就得了什么病,一直住在疗养中心,身边从来没有过同龄人玩耍,导致性子和一般小孩不同,特别孤僻。
现在病好了,但他父母都是大忙人,身边没人照顾,只好先送到外公外婆这里来。
林不忘一问,小孩儿今年五岁。
立刻就把家里同样也五岁大的儿子给拉出来当外交官。
五岁的林想起天真可爱活泼机灵,在幼儿园一向是人缘最好的乖宝。
他嘴很甜,对陆琮说:“你好,我叫林想起,你叫什么名字?”
林想起笑起来眼睛弯弯的,睫毛翘翘的,小圆脸粉嘟嘟,像一块精致柔软的糯米团子。
然而五岁的陆琮一言不发,深邃淡漠的脸上毫无半点稚气童真,像一块阴暗冷硬的糯米团子。
大人们略显尴尬,只能由陆琮的外婆代为回答:“他叫陆琮,小起知道是哪个琮吗?”
林想起眼睛一亮:“毛毛虫的虫!”
陆琮在旁边阴恻恻地看着他,说:“玉琮。”
“玉虫是什么虫?”林想起真的很想知道。
他正是在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年纪。
幼年的陆琮对一切事物都没有耐心,他冷冰冰地评价林想起:“笨蛋。”
大人们笑起来,林想起却很生气。他鼓起腮帮子,对陆琮说了句:“坏虫!”
然后就跑回自己家了。
当天夜里,林想起缠着林不忘和袁薇,一定要弄清楚“玉虫”是什么虫,否则就不肯睡觉。
林不忘没办法对一个连玉是什么都还弄不清楚的小孩儿讲玉琮是什么,他只能用最简单的话给林想起解释:“就是用玉……呃,漂亮的石头做成的东西。”
林想起睁大眼睛:“漂亮的石头?”
林不忘笑说:“对。”
“我也想要!”林想起问,“妈妈,我是漂亮的吗?”
“宝贝最最最漂亮。”袁薇抱着儿子摸摸头,说,“宝贝喜欢玉吗?”
林想起根本不知道玉具体是什么,即便爸爸妈妈已经给他看了不少玉的图片,他脑子里也没有概念。但只要沾了漂亮,他就喜欢,于是猛猛点头:“嗯嗯。”
那晚,林不忘接到老婆指令,让他必须给儿子起一个美玉一样漂亮的小名,以此来结束关于“玉虫”的话题。
琰琰这个名字,就这么取出来了。
很久以后,林想起一时兴起,问陆琮对于他的小名“琰琰”怎么看的。
那时候的陆琮已经不是一个阴暗冷漠的小团子了,他对过去自己的无礼行为也深感抱歉,于是告诉林想起:“我很喜欢,琰琰。”
“琰琰……”
陆琮的声音哑得有些干涩,简单两个字喊出来,竟像是用尽全身力气。
他轻轻扣着林想起的腰,不让怀里的人乱动,唇贴在后颈细腻的皮肤上,一点一点,将尖锐的犬齿抵上腺体。
尽管Omega的腺体还未完全发育成熟,但依旧可以找到一丝存在的痕迹。只是旁边一抹尚未消退的穿刺伤,让他不忍用力咬下,便一直用唇齿轻抚摩擦,像是不经意的吻,停留了比亲昵更绵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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