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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意愣了好几秒,接过刀时指尖和闻途的相触,几乎是那一瞬间,两人的掌心都冒了汗。
“不好意思,手滑了,您继续。”谌意靠回靠背上。
闻途思路被打断,他反应了片刻没衔接过来:“没事,刚刚讲到哪里了。”
谌意目不转睛盯着他,托着下巴说:“互殴的延续。”
“嗯……关于互殴延续,我的意见相反,拿玻璃瓶的动机我问过我方当事人,他说他是害怕关贺再追上来,带武器是防身用的,只是一个下意识的自卫动作,前一次斗殴行为只是后行为的背景和缘由,并不必然决定后行为的性质,本案中无其他实质证据证明李呈昊具有继续斗殴的意图。”
谌意答:“李呈昊没有向我给出清楚的供述,您说的有待考证,退一步讲,就算他第三阶段构成防卫,他的行为也超过了必要限度,拿玻璃瓶击打关贺头部造成头皮挫裂,多次用碎玻璃瓶造成对方手臂、脖子等部位软组织挫伤,最后用刀刺入关贺腹部形成致命伤,直接导致了关贺当场死亡,反观李呈昊受的损害,仅是四肢两处轻微骨折,全身大小不一的擦伤和皮下出血。”
“我不赞同。”
谌意错愕了一下,心道这人是铁了心要和自己杠上了。
闻途看着材料说:“您列举的都是损害结果,一旦出现重伤及以上的结果就被认定防卫过限,那是因为按照惯性思维大多数人只注重结果,这种事后的理性心态并不能还原当事人的心境,‘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损害结果’在刑法第二十条中也具有先后顺序,用‘结果’推导‘限度’我认为已经颠倒了立法逻辑。”
他思维清晰,语气沉稳,却始终没有直视谌意的眼睛,倒不是因为怯场。
闻途也是摸爬滚打过来的,和太多强势的检察官和法官交过手,自然不会在工作场上畏手畏脚。
只因为这人是谌意,那个他有愧于心、不知如何面对的前任。
谌意食指轻抬,在扶手上点了几下,慢悠悠道:“司法实践证明,结果才是最直接的证据,都是我们接触到的一手信息,只有完整的证据链才能为案件定罪量刑,而不是空谈理论。”
闻途说:“我知道我说得有些空洞,为了节省您的时间没法展开论证,这里我归纳了四点理由,第一,关贺抽了刀,刀属于杀伤力强的武器,暴力程度高,我方当事人生命受到威胁,符合特殊防卫权的前提要件;第二,关贺和李呈昊体型相差悬殊,二者实力明显不对等,后者天然处于弱势地位,不应对其防卫行为设置过高门槛;第三,关贺倒下时灯光昏暗,加上李呈昊高度近视,他有理由相信关贺会再站起来继续行凶,从行为人角度来看不法侵害仍未结束;第四,他们所处的位置是街角,四周人少,可以说是孤立无援的境地,进一步提高了紧迫程度。关于正当防卫限度条件我给出了很详细分析,都在我的辩护意见中,还有几份类案判决书的附件,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刑事审判参考》的指导性案例,希望您下去有时间能看一看。”
谌意随手拨了几下闻途给的材料,里面密密麻麻的文字足足十多页。
谌意说:“我以前和某些律师打交道,那些人往往自作聪明地留一手,然后在法庭上搞突袭,您现在把策略和盘托出,不怕在庭审中陷入被动?”
闻途回答:“在开庭之前检察官就相当于法官,只要我的辩护意见对当事人有利,那么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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