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四百三十七章 妖王之战,朴尘动手(2 / 2)

加入书签

“魔种一号”顺势收回自己落在朴尘子身上的那一缕魔念,获悉了事情的始末。

尤其是搬山玄龟追杀朴尘子的原因。

——金玄龟?

虽然血脉没有那麽纯。

但主上应该会喜欢这小东西的。

不得不说,王二狗这劫後馀生的运气当真是极端。

刚摆脱两大金丹妖王的厮杀,又有人上赶着将宝物送来。

好巧不巧。

王二狗和金玄龟。

他们俩不就是引起今日乱象的导火索么?

魔种一号思索之际。

朴尘子已经看到了王二狗的身影,尤其是他身上披着的那件衣袍,竟然可以无视火石的轰击,一看就不是凡俗之物。

朴尘子可以确定,他从来没有给过王二狗这样的好东西。

这小东西竟敢瞒着他私藏好货!

活得不耐烦了!

不过,这样也好。

只要现在把王二狗控制住,然後立刻施展夺舍之法。

甭管这小畜生还有什麽後手。

到头来全部都会便宜他。

“对,我没输……我才是今日的赢家!”

“即便没有了秃鹫,还有金玄龟可以做补偿。”

朴尘子想到激动的地方,精神变得有些恍惚,大概是在这一天之内发生了太多足以让他的世界颠覆的事情。

培养了上百年的本命灵兽“秃鹫”今日死亡。

他住了上百年的门派“指玄门”,同样大难临头,覆灭在即。

高兴的是,朴尘子欠给同门的那些债务,他不用还了。

悲伤的是,他本来已经在指玄门安排好的後手,也不用做了。

这极度的打击,让朴尘子走向了一个极端。

今日若是不能将王二狗的天灵根夺走,再活一世。

那麽他下半生恐怕只能等待死亡了。

朴尘子直冲而来,他的本命法宝是一根綉着秃鹫图案的骨杖,其首部散发着幽幽的紫光,有着摄人心魄的作用。

这件本命法宝的主材,是一种控魂异兽“噬魂兽”留下的魂珠。

因而,朴尘子在施展魂魄类的法术时,这根骨杖都有着加持的作用。

其中就包括夺舍之法。

他桀桀怪笑,肉身在半空脱离,而骨杖则化作了魂体的形态,能被朴尘子的魂魄紧紧抓在手里。

这是他留下的後手。

即便,王二狗这小子再有准备,可是他的骨杖早已积蓄满力量,任何筑基级别的生灵被这骨杖敲上一下,就会魂飞魄散。

朴尘子将其留到现在,自然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

毕竟——

像王二狗这种又穷又懒的天灵根。

朴尘子可不觉得,他能被金丹真君看上。

假如没有金丹真君插手,那麽他可以毫不客气地说。

金丹之下,我无敌!

这一人一杖迅速抬起,直至他们的视野之内,浮现出了一道漆黑的背影。

不出意外的话。

这就是王二狗的魂魄,朴尘子两眼放光,目标明确。

他要让这小东西魂飞魄散!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