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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章 米国要挖林三七(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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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烟肼是罗氏制药公司的专利药,吡嗪醯胺出现更早,我记得是柯希纳发明的,这两个药市场上已经有了,华国方面未经允许就在生产,是不是侵犯人家的专利了?」

助理奥斯汀却给了另外一种不同意见:

「法律上很难界定有没有侵权,因为这是一只复合制剂,里面有多种成份,华国方面重新打乱组合过,重新给这只乙吡利烟片进行了定义,所以没办法认定他们侵权了。」

这也是医药界的一个规则,相当于打了擦边。

就比如有公司发明了奥美拉唑,对抑制胃酸作用非常良好,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那麽其他公司眼红怎麽办?

可人家有专利保护,那你总不能眼睁睁看着这块大肥肉不下嘴吧?那就不是资本了。

于是就发明了雷贝拉唑,是在奥美拉唑的基础上进行了结构上的修饰,但是化学结构丶药效发挥速度丶药物代谢丶抑酸强度丶用药频次几乎是相同的。

但你不能说雷贝拉唑就是侵犯了奥美拉唑的专利。

其他公司一瞧,得,我们也进行钻空子,于是泮托拉唑丶艾司奥美拉唑丶兰索拉唑等等都出现了。

助理奥斯汀又提醒道:

「我通过国际电报查询过,乙吡利烟片的专利同样不在华国手上,而是在香江一家医药公司手里,但是很奇怪,那家公司很神秘,注册地址是一家中医馆,我们推测应该是华国的皮包公司。」

西奥多教授却有不同意见:

「未必是皮包公司,因为林曾经说过,是香江公司委托华国方面做的临床实验,双方是合作关系。如果这个专利属于华国国家所有,相信他们不会允许我们米国人参与进来的。」

其实人听了都是微微点头,觉得这个逻辑没问题。

华国如果自己发明了抗结核药物,连论文都写好了,虽然没地方发表,但也是刊登在国家媒体上的。

相当于果子已经成熟了,怎麽会允许米国人进来插一脚?

唯一的解释就是抗结核药物的专利就是在香江公司手里,而林三七就是这家公司的控制人。

想到这里,安东尼和西奥多两位教授互相看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贪婪。

相当于只要拿下林三七,他们不但能抢到课题,也能拿到药物专利,大不了脸皮不要了,直接把华国的论文修改一下,凭关系发表到顶级医学期刊上。

这样从医学界的潜规则来讲,谁先发表论文,谁就是胜利者。

而这一切的核心就是林三七这个人。

西奥多教授这时候开口道:

「虽然经过我们的亲自实验,证明华国方面的确攻克了肺结核病,但我们绝对不能认可这个结论,如果以哈佛大学医学院的名义承认这个成果,我们将一无所获,白白付出了500万美元的经费。」

助理卡萝尔开玩笑道:「教授先生,应该是1000万噢。」

这话又刺中了西奥多教授的痛点,让他又要抓狂了:

「好了,忘掉那该死的500万赌约,这是我私人的钱,并没有占用我们团队的经费。现在我要说的是,我们得想办法把林三七忽悠到国外去。

他只有到了国外,我们才能用美女丶金钱丶地位去诱惑他,跟其他华国科学家一样,到了米国见识了花花世界,或许他就会想通,不愿意再回国。」

助理布莱克推了推眼镜,出主意道:

「教授先生,我们可以这样来解释,就说世卫组织是各个成员国组成。我们哈佛团队承认华国治疗肺结核的药物有效,但是远远不够,因为没有被官方认证。。

如果华国方面想要得到国际认可,那就需要到一家国际权威医院,或者权威研究所,当着全球医疗界的面,全程公开进行临床实验,并有第三方监督。

华国方面急切想要得到国际社会认可,现在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邀请各国传染病专家们齐聚华国,共同见证。但以目前华国的被东西方都封杀,可能性不大。

那麽剩下的就是华国医疗代表团远赴国外,找一家所有人都认可的医院进行新一期临床验证,比如我们麻省总医院,这样做为负责人的林三七必定要前往米国。」(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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