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73章 家传秘技(2 / 2)

加入书签

很快,那三台敕印战车就在城门处停下,一行人陆续走下来,来者,居然是上一次来过的那位布政司第五掌印特使,至于其他掌印的特使则不见踪影。

确定安全之后,赵关山这才跳下城头,出来迎接。

「小子拜见特使大人,大人一路奔波,辛苦了,请大人进城歇息,好让属下为大人略备酒菜,接风洗尘。」

赵关山尬聊着,说着请进,脚步却不动,他能猜到对方是为何而来。

「进城就不必了,赵老弟,我是奉上命,前来给你传个口信的。」

那第五掌印特使语气一变,「这次对付张家功亏一篑,非你等之过,张家现在要严惩杀死张贺年的凶手,不过被布政司给驳回了,现在我们对外宣称,你和刘雨薇正在布政司的大牢里等候审讯,张家肯定不信,所以当战争常态化之后,你们务必要守住第二开拓城,同时,务必要守住这条镇魔网的防线。」

「布政司对你们的支持是不变的,每个月价值十万枚的物资供应也不会断掉,除此之外,伱们每送回来一箱魔灵液,就给你们一万枚大钱的奖励。」

「功勋呢?击杀八阶邪魔给功勋吗?」

既然对方不客套,那赵关山也直接问好处。

「功勋是镇魔司搞出来的,我们布政司没有功勋,难道你以为到了这个时候,镇魔司还会给你们发放功勋?」

「那道宫贡献值呢?击杀八阶邪魔,道宫贡献值总有的吧。」

「自然是有的,但你需要自证,或者请求道院派遣三级炼气士来监督,不然,也没有别的办法。」那第五掌印特使无所谓地道,想什麽呢,布政司现在也在凑各种资源获取功勋与道宫贡献度呢,怎麽可能给你,你又不是心腹,现阶段,这就是用来缓冲的,等什麽时候布政司稳住了局面,自然可以取而代之。

不管是镇魔司还是布政司,都不会允许有其他势力在不受控制的范围之外恣意滋生,那还有没有王法了?还讲不讲规矩了?

「如此,我明白了。」

「明白就好!赵关山,你是一个有才华的,放心吧,就算未来再怎麽变化,布政司终归会有你一席之位。」

那第五掌印特使意味深长的说完,转身离开了。

而在他走后不久,天空之中忽然传来巨大的轰鸣声,却是整整五台三级敕印战车展开羽翼,正从数万米高空滑落。

在这三台战车后面,则是各自拉着一张灵光闪耀的镇魔网。

其中四台敕印战车是奔向其他四座开拓城的区域,还有一台是直奔第二开拓城。

这一幕就相当震撼,只见镇魔网上的灵光激荡,像河面上的波纹,落地后,立刻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灵光泡泡。

与此同时,赵关山他们头顶上,也有一张镇魔网徐徐浮现,这镇魔网不知是如何操控的,反正就见灵光闪过,彼此能融合,也能分开。

最终,赵关山他们这个区域的镇魔网就变成了一个南北长一百里,东西长八十里的大泡泡。

这就是他们必须要守住的区域。

而在他们这座开拓城背后,则是新形成的镇魔网,便见自临江府方向,大量的货车开出,抵达镇魔网的边缘,随后车中人员下车,各自拿着符文长柱,对着地面就一阵砸,这是用来固定镇魔网的。

随后,更多运输货车抵达,竟是从原地开始城墙的建设。

赵关山看得很沉默,因为短短时间,布政司那边就派出来两百多台货车,上千名炼气士学徒,这修建城墙的进度嗖嗖嗖的增加。

如今距离战争常态化还有两天,完全足够修建出来一条上百里的城墙。

「赵老弟,这不太对劲啊,我怎麽感觉布政司这是准备过河拆桥呢?」

王琛凑过来狐疑道。

「对!你看他们急不可耐的样子,不怀好意啊,就好像我们是累赘一样。」

孙贼也低声骂道。

「还有,这条城墙修建的距离也不对劲,距离我们这座开拓城刚好一箭之地,将来若是有事,布政司直接在上面部署个几百台灵能重弩,岂不是顷刻间就能让我们这个开拓城灰飞烟灭?」

众人都是忧心忡忡,深感不安。

赵关山正要解释,几个同样来到城头看热闹的炼气士学徒却笑起来。

孙贼一瞪眼,「你们笑什麽笑,我说的有不对吗?」

「军爷恕罪,我们不是有意的,只是您所担心的,的确有点牵强。」

「因为事情不是这麽计算的。灵能重弩威力的确很大,但其运转的方式就是以灵能为主,以灵能重弩攻击灵能涡流,就像是用一条小溪里的水去攻击一条河流,除了会让河流里的水流更加充沛之外,并没有别的变化。」

「除非能达到一个量级,比如,一千台的灵能重弩,对着咱们这个开拓城急速开火九个数以上,才有可能造成咱们的灵能涡流压力膨胀失控。但这也是需要咱们这边不去调控,但凡我们这边有人在掌控一级供灵塔,通过灵能泄洪的方式降低灵能涡流的压力,那麽布政司就是调来三千台灵能重弩,其实也是摧毁不了我们的开拓城的。」

一番话说的孙贼,王琛,于彻等人哑口无言,玛德,这帮扫兴的文科生,显你们知道得多是吧。

但此时那几个炼气士学徒却还不满足,仍旧在那里自行讨论,需要多少台灵能重弩才能摧毁一级供灵塔,最后还真的被他们给算出来。

「最少需要4320台,持续攻击三个数,那麽咱们就算是立刻进行灵能泄洪,也是来不及的。」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升级到二级供灵塔,那样的话,布政司就得需要12937台灵能重弩。」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