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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寿是所有小孩中最会偷的,为了自己和曹昧能够吃饱饭,他拼了命地将手伸进别人的口袋。被抓的次数不少,但一般被抓后都会被送去派出所,院长来接人。

他们都是小孩,院长早就编好了理由,说他们就是手欠,非要出去偷。民警拿小孩子有什么办法?做了记录,教育一番,就给放回去。

但有一次,曹寿遇到个不好惹的,对方不教育他,也不送他去派出所,直接打断了他的手和腿。

第160章 争鸣(12)

院长吃了这个闷亏,还得掏腰包给曹寿治病,从此更厌恶他和曹昧,不给他们饭吃,当着所有小孩的面奚落他们。

后来这家孤儿院出事了,一个小孩在盗窃时被混混打死,院长被抓,孩子们全部被遣散。那时曹寿已经十五岁,打点零工基本可以养活自己和曹昧。

然而当年手脚被打断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他成了个跛子,人见人嫌。曹昧却长得漂亮,才十二岁就经常被骚扰。他想要保护妹妹,可他拿什么保护妹妹?

他总是遍体鳞伤,兄妹俩依偎在一起,抱怨世道的不公。每到阴雨天,他的骨头就痛得厉害,他明白自己也许活不了太久,但他想让妹妹好好活着。

曹昧正在一天天长大,将来一定会出落成美丽的女人。曹寿几乎没有读过书,没有一技之长,见识自然也浅薄。他能够想到的妹妹的出路,就是被包装得漂漂亮亮,嫁给有钱人,一辈子吃穿不愁。

但包装也需要钱,他们没有钱。

从小,他就被孤儿院院长灌输那些不正当的生财方式,他接触得最多的是无父无母的孩子。他最是懂得,没有父母的孩子是最孤单的,他们要是丢失了,没有父母的眼泪和催促,寻找他们的人都不会尽心尽责。

他将算盘打到了这些和他同病相怜的孩子身上,他来自孤儿院,他要回到孤儿院和福利院,让这些可怜的孩子成为妹妹飞上枝头的养分。

在十八岁的时候,他开始了拐卖孤儿的计划。起初,他选择的是条件特别差的福利院,这些福利院维持起来很困难,几乎没有安保能力,每年却仍有人将孩子往里面送。多一张嘴,就多一份负担,少一张嘴,对福利院来说反而是幸事。

曹寿偷偷带走孩子,将他们卖给人贩子。福利院没有因为丢失孩子而报警。他的胆子逐渐大起来,继续偷小孩。有一次,他以为自己被发现了,但福利院的老师只是看了他一眼,仿佛根本不知道他就是那个来偷孩子的人。

他明白这是一件双赢的事,更加肆无忌惮,游走在函省各个条件差的福利院,甚至和部分老师达成了默契。

三年中,被他偷走的小孩越来越多,这些小孩不是每一个都能马上出手,而他的业务逐渐改变,不止是卖小孩,还卖器官。这样一来,他就需要一个固定的场所,来藏住这些小孩。

他选中了洛城一座西洋老楼,老楼里有一些义务帮助穷人的志愿者,为首的是一位老人。他对老人说,这些孩子都是可怜的黑户,找不到住处,他正在努力给他们办户口,希望能够暂时住在老楼。

老人是个大善人,相信了他的话,将老楼腾出来接待这些孩子。然而曹寿一不做二不休,为了保密,在入住后不久,就将老人和志愿者杀害了,并且以需要修缮为由,将老楼封锁起来。

起初警方未能关注到曹寿,根本原因是没有人为失踪的小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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