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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唇边,轻咳一声:“我能替他回答这个问题吗?”

“当然。”《全球日报》的女记者冲着他眨了眨眼睛:“您是我的老板。”

“利...limmy手上这枚戒指来源于我的奥斯卡最佳导演奖杯...”

他还是不太适应在公开场合称呼这个只有在臂弯之间温存时才会叫出的、亲密得过头的昵称。奥斯蒙德下意识用食指勾住自己的领口,想要让自己的呼吸变得更加舒畅:“最开始是想制作一对金戒用作订婚,戴在中指上。但我的奖杯不够用了,奥斯卡奖杯上没有那么多的镀金。所以只有利亚姆拥有戒指,戒指的意义也从订婚变成...订婚加定情。”

台下立即响起了笑声。

所有人都知道,奥斯卡有多么抠门。

“但是,大家都知道,订婚戒指和结婚戒指都只有一个用途——我已经订婚/结婚了,别来搭讪、我不希望我的...爱人不高兴,别来惹我。显然,后者比前者更有威慑力。”

奥斯蒙德耸了耸肩,希望记者们能理解他临时组织语言解释的、词不达意的语句:“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戒指一直这么戴在他的无名指上的原因。”

“它是一枚伪装成结婚戒指的定情戒指,目的是为了防止有人‘觊觎’利亚姆?”台下有记者顺势为他总结。

“哇哦,我是说,哇哦——”

“它是一枚更看重功能的戒指。”

“所以你们感情的开始,是在1984年之前?”

“那么它的确是世界上最昂贵的戒指。”

“在利亚姆手上套十枚戒指都无法阻止人们对他的爱慕。”

“我听说,海恩斯先生身上是有纹身的?”

UBC的记者紧随其后,对方继续向利亚姆抛出问题。

“对,纹的是奥兹的名字。”

利亚姆点了点头,毫不避讳地承认,甚至侧过头拉下衣领向媒体展示自己锁骨处的纹身,他挑了挑眉:“也许我应该在身上再纹一条‘名花有主’?”

“Jesus Christ!”

“你想用纹身吓退你的追求者吗?哦,我得说,你们俩真可爱。”

“这是什么时候纹的纹身?”

“那你不担心奥斯蒙德的追求者吗?他可没有戴‘结婚戒指’。”

“毕竟他是最具个人魅力的导演。你们没结婚之前,人们不会放弃的。”

奥斯蒙德再次清咳了一声,阻止持续亮起的闪光灯,也打断了他们有些失礼的玩笑:“所以、今天在这里公开关系的同时,我们也要向各位宣布一件事——”

他深吸了一口气,抬眸与利亚姆对视一眼:“我们会在明年3月14日结婚。”

利亚姆眸中飞快流露出一丝诧异,他们事先商议好的日期是五月份,而不是他自己的生日。但他的脸上没有表现出任何异样,只是微笑着、轻轻点了点头附和。

“上帝啊...”

“这么快!”

“天呐,这可是大新闻!”

“你们会在哪里举行婚礼?洛杉矶?梵蒂冈?还是某个承认同性恋婚姻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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