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四章 清流名儒难负盛名怜孤惜寡上门认亲(1 / 2)
《清流名儒风流韵事》这本妖书,上面记载了所谓清流名儒们的外室们,里面图文并茂,描写的极为细致,比如某个清流表面光鲜,其实有花柳病,比如某个明儒表面儒雅祥和,私底下最喜欢打人,这类的秘闻为人津津乐道。
这种故事集对清流名儒的杀伤力,比杀了他们还要难受!清流最重要的是什么?就是名声,名声对于他们比命还要重要,但这些故事集,实在是令人瞠目结舌,原来这些个清流背后是这样的人。
上一次的妖书,已经让四十名清流名儒毁于一旦了,这次又是二十名北衙名士,加二十名南衙名士。
当真是一点情面也不留。
素材是王谦提供的,妖书是皇帝令三经厂印刷的,三经厂的官场本,那叫一个字迹清晰。
这里面朱翊钧重点关注的就是隆庆五年进士郭有章,父亲官至山东按察使,郭有章少时盛富才名,出身书香门第的他,在二十四岁的年纪中举,在二十五岁再中进士,考入了翰林院成为了庶吉士,后授官正七品的监察御史。
平日里,郭有章的形象是:克己奉公,勤谨自勉,清、俭、勤、慎,朝廷昏聩政令,多有劝谏之言,在朝中清流属于响当当的人物,要不是海瑞、沈鲤这类摁着嘉靖皇帝和高拱刷名望的大人物在前,他郭有章就是大明清流的顶流。
郭有章平日里,对朝廷宦官专权、内阁党锢、吏治败坏、国库空虚、边务废弛等事多有独到见解,内忧外患之下,郭有章总是以一副忧国忧民的样子,针砭时事。
而在妖书中,郭有章的形象则完全相反,他私下的生活极其奢靡,养着三個外室,其中有一个还是红毛番,红毛番这种番夷,在大明的儒学士眼里,和动物没有区别,除了潞王这个荒唐的亲王之外,大明名士里就没有一个公开和红毛番有这种外室关系。
大明是极为保守,就是比保守还要保守,而有一个红毛番的外室,学外语也就罢了,还生了一个儿子!
如果仅仅到这里,郭有章也就是有点与常人不同的风流韵事罢了。
而他剩下两个外室里,有一个叫沈安娘的外室,本是青楼女子,是松江府黑石书寓里的一个清倌,郭有章有一次去松江府公干,认识了这个沈安娘,沉迷于其美色和琴棋书画的精湛,将其赎身。
松江府书寓是一种青楼,不过和青楼不同的是,这里更多的提供的是情绪价值,当然只要提供情绪价值的地方,价格都不会便宜,沈安娘被赎身后,对郭有章感恩戴德,万历二年,为他生了一个儿子。
沈安娘是那种很安静的外室,不争不抢不闹,更不会去正妻那里闹,正妻有公序良俗和律法保护,她一个外室什么都没有,闹起来,郭有章还不见得帮她,郭有章的名声坏了,对沈安娘也没有好处。
万历四年初,沈安娘再次为郭有章生了个女儿,郭有章大喜过望,将一个外城的宅子送给了沈安娘,沈安娘跟了郭有章后,一直住在租来的房子里,虽然生活安稳,但没着没落,这终于居有室,她可以安稳的带孩子了。
剧变发生在万历七年末,郭有章的正妻上门了,当然正妻为了郭有章的名声,也没有大张旗鼓,偷偷入了家门,在撕扯之后,将沈安娘的儿子领走了,只剩下了个女儿,沈安娘就和女儿相依为命。
这只是悲剧的开始。
但很快沈安娘就发现,郭有章不来了,不仅不来了,连月例银都断了,这个时候,沈安娘只能干着急,上门去求,正妻怕是要打死她,可不上门,她一个年老老色衰的女人,还拉扯着一个女儿,怎么生活?
郭有章把宅子送给沈安娘,可没把房契送给沈安娘。
在万历七年寒冬腊月那一日,衙役上门,驱赶了沈安娘,沈安娘哭,沈安娘闹,她歇斯底里,但是衙役还是把她驱赶了,说是【有人】状告有人私占家宅,府衙只能来赶人。
就这样,沈安娘领着个一直问爹爹去哪里了的小姑娘,流落街头,也得亏衙役们手下留情,给了沈安娘收拾细软的时间,否则她们连投宿的银子都没有。
在书寓做清倌看起来光鲜亮丽,可是这维持光鲜亮丽是要银子的,衣服、胭脂水粉、乐谱、乐器,样样都得花钱不说,客人挥金如土,都被嬷嬷们拿去了,留给沈安娘的银子就那么一些。
好在沈安娘这几年也不算花钱大手大脚,从郭有章给的月例、赏钱里攒了三百两银子,这三百两银子不大手大脚的花,够用到小姑娘嫁人了。
沈安娘绝了去寻郭有章的想法,从正妻上门领走孩子开始,沈安娘就知道,郭有章是看她年老色衰还生了两个孩子,准备抛弃她了,生孩子最是容易老。
红尘中的女子,有人拎不清,以为这是爱情,沈安娘却很清楚,以色娱人不过就这几年功夫,郭有章已经少有的长情了。
三百两银子,是沈安娘最后的财产,她本打算在外城买个宅子,不是花钱大手大脚,是城里安全,住城外附郭民舍,恐怕会连人带财被抢的一干二净,甚至连小姑娘都被抢走。
之前状告沈安娘私占家宅的那个人出现了,他再次以房主的身份,状告了沈安娘偷窃了家中五百两银子!
沈安娘原来是书寓的清倌,说的再好听卖艺不卖身,那也是娼妓,是贱籍,顺天府衙门那会儿还没废除贱奴籍之事,沈安娘要是去过堂,要先挨二十杖,冰天雪地地冰如镜的京师城里,沈安娘带着女儿,去求郭有章,却没见到郭有章,反而被打了一顿。
这一切都是丧良心的郭有章干的,那宅子明明就是他的,却是写的别人的名字,那些银子明明是给的月例,赏钱,却要收回去,还以这种丧良心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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